
会议资助要求详见 《中国高等科学技术中心会议资助细则》
1、会议资助申请至少于会前两个月提交。每位学术委员每年只能推荐1个会议,同一种类型的会议每年最多资助一次。
2、会议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核销材料提交,逾期将取消资助。
请寄送会议通知及财务报告原件至中心:
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乙高能所图书馆楼,江倩收13261815088。
3、资助方式为会后资助(只能打款到主办单位)。参会人数达50人以上,资助金额为4万元。
4、会议主办单位须在会议通知、会议网站和海报中写明“中国高等科学技术中心合办或资助”,并使用CCAST徽标。